“追梦者”2014年度上海地铁微电影
社会征集活动方案
一、目标
以微视频为体裁,以人物、故事等为拍摄对象,发动市民影像爱好者,拍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城市精神和文化的优秀宣传影片,推动新媒体平台的发展。
拍摄题材为人物故事、社会事件(新闻或纪录片)和其他(影像片)。
二、主题:追梦者
“追梦者”视频社会征集活动旨在征集积极励志的筑梦故事,通过追梦的故事,反映生活在这个国家、这座城市和这个时代的普通人的生活与梦想,营造每个人都“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的社会氛围。通过一个个具体的人物故事,彰显全国上下共同建设“强盛中国、文明中国、和谐中国、美丽中国”图景。
三、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活动分为专业组与业余组,由专家按各组标准进行评选,最后每组产生25部入围作品,所有入围作品经相关媒体组织公众投票,确保此次活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活动最后将评选出最佳人物故事奖、最佳创意奖、最佳人气奖、最佳编辑奖、最佳评委奖各2名,每名奖励现金人民币1万元;其余入围奖共40名,奖品为价值500元的地铁纪念品。
四、指导和主办单位
1、指导单位:市文明办、市网信办、市文广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2、主办单位:文汇报社、上海市学生联合会、3044永利官网、上海地铁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3、协办单位:上海申通德高地铁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电视有线公司、上海基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地铁时代传媒发展有限公司、QQ团购部;
五、展示平台
1、文汇网;
2、上海地铁人民广场站中央展台、上海地铁视频媒体;
3、其他合作媒体;
六、作品要求
1、时间要求:作品为片长30秒及30秒的倍数的视频短片;
2、格式要求:画面清晰,可设置中文字幕,按照WMV、MOV、MPEG等常用视频格式(不压缩)制作;
3、内容要求:参赛作品必须展现时代风采,传播社会正能量;能准确地表达和体现中国梦内涵,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能展示上海城市发展之美,上海地铁发展之快,能传递家庭和谐,个人成长之梦。主题鲜明,形式新颖,风格独特、具有相应的内涵和表现力或有一定的视觉冲击;作品需附加文字简介,字数500字以内;
4、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应拥有作品的完整版权,拍摄作品所使用的素材,均无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及社会公德,无争议性的人物或事件内容,未侵犯其他人的著作权;不得出现商业品牌的logo、海报、广告语、代言人等元素;参赛者保证参赛作品不会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保证组委会不会因使用参赛作品而遭受他人的主张、诉讼或索赔;
5、每位参赛者投稿数量不限;
6、所有参赛者提交作品后,将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7、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
七、活动阶段
1、征集投稿阶段(4月18日-6月14日):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组织单位和个人积极编创,踊跃投稿;
2、评选揭晓阶段(6月15日-28日):最终将从专业组和业余组中的所有来稿内各评选出25名进行公众投票;
3、视频上刊(7月1日至12月):微电影征集活动办公室将入围作品陆续用于文汇网和上海地铁各类视频媒体播放。
八、参赛对象
社会相关专业团队,视频爱好者等各类人士。
九、参赛方式
参赛选手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将参赛视频作品统一命名为《追梦者》微电影征集参赛作品+作品名称,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参赛作品:
1、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作品视频文件及作品文字简介一并发送到上海地铁公共文化中心官方微信号;作品大于10M,请投至活动邮箱:shmetro_ggwh@qq.com;
2、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光盘及作品文字简介邮寄至《追梦者》微电影征集活动办公室(上海市沪闵路8075号虹梅商务大厦东四楼428室,邮编:200233),快件上注明“《追梦者》微电影征集活动”参赛字样;
3、如需拍摄地铁范围内场景,需先与上海地铁公共文化中心联系。
十、活动宣传
将在文汇网(www.whb.cn)、上海地铁官网及微博、微信、文汇报、解放日报、时代报、新民晚报、上海商报等媒体进行活动宣传与推广。
附件:《追梦者》微电影征集报名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