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申案[2020] 27号 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36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张剑岭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协调轨交天潼路站5/6号口自动电梯运作管理”收悉,我司经过认真研究和分析,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0号线天潼路站5号口、6号口3台自动扶梯由上海联富服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建设,产权归该公司所有。因以上电梯为轻载自动扶梯,不符合轨道交通相关规范,无法通过电梯年检。若继续使用,则存在安全隐患。我司于2019年年底完成产权变更事宜,同时也完成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签订工作。 由于疫情影响导致该项目合同签订后无法立即开工,但我司考虑周边居民需求,已督促项目中标单位上海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在满足防疫条件确保现场安全的前提下抓紧开工。新电梯已于2020年7月中旬开始进行施工。 最后,感谢您对轨道交通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给予我们工作更多的理解与支持!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