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招募
上海地铁志愿者服务在线招募管理办法(暂行)

2011-12-12  来源:集团党办

上海地铁志愿者服务在线招募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激励广大志愿者参与“奉献社会、服务他人”的志愿服务活动,上海地铁志愿者服务总队试行网上在线招募服务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1     总则

1.1   为吸收更多有志者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伍,进一步完善专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上海地铁志愿者服务总队(后称“总队”)借助上海市志愿者协会的“上海志愿者管理系统”,开展志愿者服务在线招募和志愿者服务在线报名工作。所有报名人员须注册成为“上海志愿者管理系统”用户。

1.2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线加入上海地铁所发布志愿服务项目的志愿者。

2     管理职责

2.1   “总队”是地铁志愿者服务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地铁志愿者服务总体组织筹划、指导、协调、评审、表彰等工作。

2.2   “总队”各下属分队为志愿者在线报名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志愿者服务的岗位需求发布、志愿者服务申报的核准、志愿者服务的协调、岗位安排、服务登记、服务评定、后勤保障、评先推优等日常管理工作。

3     管理事项

3.1   资格条件
3.1.1凡愿意参加地铁志愿者活动的会员必须遵守《上海地铁志愿者服务总队章程》、《上海轨道交通志愿者守则》相关规定
3.1.2 上海志愿者网站注册会员都有资格报名参与志愿者活动。上海地铁志愿者服务项目发布方根据申请者的申请给予核准
3.1.3 凡愿意参加志愿者活动的会员须自觉服从上海地铁志愿者管理单位的服务培训和岗位安排。

3.2   招募程序
3.2.1 志愿者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项目招募介绍,根据实际需求报名,需申报人提供附件的,请认真填写并及时发送给项目发布招募方3.2.招募方须实时掌握了解志愿者服务在线应招情况,及时更新在线招募信息,收到“志愿者服务申报表”后一周内,给予申报人反馈核准意见。

3.2.3志愿者收到被确认参加相关项目志愿者活动意见后,届时按时抵达服务地点,自觉地接受服务项目发布单位有关培训和义务指导。

3.3   相关权利
3.3.1 “总队”将对志愿者服务期间提供相应保险

3.3.2 参与志愿服务时间达到一定数量者“总队”将发放上海地铁志愿者服务证

3.3.3 “总队”根据志愿者服务的时间次数及服务绩效等给予表彰奖励。

4     附则

4.1   市文明办、上海地铁志愿者服务总队对地铁志愿者活动有取消,变更,和最终解释的权利。

4.2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