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志愿者服务在线招募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激励广大志愿者参与“奉献社会、服务他人”的志愿服务活动,上海地铁志愿者服务总队试行网上在线招募服务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1 总则
1.1 为吸收更多有志者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伍,进一步完善专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上海地铁志愿者服务总队(后称“总队”)借助上海市志愿者协会的“上海志愿者管理系统”,开展志愿者服务在线招募和志愿者服务在线报名工作。所有报名人员须注册成为“上海志愿者管理系统”用户。
1.2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线加入上海地铁所发布志愿服务项目的志愿者。
2 管理职责
2.1 “总队”是地铁志愿者服务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地铁志愿者服务总体组织筹划、指导、协调、评审、表彰等工作。
2.2 “总队”各下属分队为志愿者在线报名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志愿者服务的岗位需求发布、志愿者服务申报的核准、志愿者服务的协调、岗位安排、服务登记、服务评定、后勤保障、评先推优等日常管理工作。
3 管理事项
3.1 资格条件
3.1.1凡愿意参加地铁志愿者活动的会员必须遵守《上海地铁志愿者服务总队章程》、《上海轨道交通志愿者守则》相关规定。
3.1.2 凡上海志愿者网站注册会员都有资格报名参与志愿者活动。上海地铁志愿者服务项目发布方根据申请者的申请给予核准。
3.1.3 凡愿意参加志愿者活动的会员,须自觉服从上海地铁志愿者管理单位的服务培训和岗位安排。
3.2 招募程序
3.2.1 志愿者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项目招募介绍,根据实际需求报名,需申报人提供附件的,请认真填写并及时发送给项目发布招募方。3.2.2 招募方须实时掌握了解志愿者服务在线应招情况,及时更新在线招募信息,收到“志愿者服务申报表”后一周内,给予申报人反馈核准意见。
3.2.3志愿者收到被确认参加相关项目志愿者活动意见后,届时按时抵达服务地点,并自觉地接受服务项目发布单位有关培训和义务指导。
3.3 相关权利
3.3.1 “总队”将对志愿者服务期间提供相应保险。
3.3.2 凡参与志愿服务时间达到一定数量者,“总队”将发放上海地铁志愿者服务证。
3.3.3 “总队”将根据志愿者服务的时间、次数及服务绩效等给予表彰奖励。
4 附则
4.1 市文明办、上海地铁志愿者服务总队对地铁志愿者活动有取消,变更,和最终解释的权利。
4.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1年3月5日